一、注册公司与入股的基本概念
注册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创建过程。入股则是指成为公司股东的投资行为,有多种方式,如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受让已有股东的股权等方式实现入股。
二、注册公司过程中的入股情况及处理
- 注册时以股东身份入股(新设立公司时入股)
- 确定入股方式
- 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若有验资要求),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如果是新设立公司则是确定初始资本),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新设立时的初始登记)的依据。新股东入股需要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要做工商变更登记(新设立公司则是初始登记),需要提交如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关于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的股东会决议、变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营业执照正本、所有的副本、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工商局要求的资料(新设立公司则是初始登记相关资料)。
- 确定股份比例等相关事项
- 股东之间必须经过协商签订投资协议,在协议里要约定好各自投资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利润分配是按投资形成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的。投资协议的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投资形成后投资协议要到工商局备案(新设立公司时的备案),经过备案的投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要注意投资协议的条款必须合理合法,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确定所占股份比例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原公司资产评估、自身投资额度等。并且在入股时还要注意原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状况、经营状况、税费的缴纳、对外负债等情况,有无所需的资质或者资格,或者比较重视的某方面的许可或者权利是否还在有效期等。
- 公司运营过程中入股(已有公司入股)
- 通过增加注册资本入股
-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如果是现金入股,操作类似注册时新股东现金入股的情况,要打入验资账户等操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提交相关资料如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
- 通过受让已有股东股权入股
- 在决定受让股权入股之前,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了解,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财务状况、盈利状况、经营状况、税费的缴纳、对外负债;有无所需的资质或者资格,或者比较重视的某方面的许可或者权利是否还在有效期;公司发起人的注册资本是否已经足额交付、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出资不实以及虚假出资的情况;公司的股权分布,公司经营和管理中是否存在一股东独大或者实际操纵公司;公司有无违法经营或者有无应付的行政处罚;公司有无正在被强制执行或者正在诉讼的案件等等重要的问题。然后与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之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将股东信息进行更新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