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司注册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注册条件概述
在东莞注册公司,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以及法定代表人等。以下是详细的条件介绍:
公司股东
- 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中,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监事和董事
-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
-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至少三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
注册资本
-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新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
- 注册公司时,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
- 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地址
-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
-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财务人员
-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公司法人代表
-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支笔签字原则
- 财务管理坚持一支笔签字,本着合理使用,厉行节约,遵纪守法,严格手续和审批的原则。
物资进出库审批制
- 超过2000元的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物资出库须经总经理审批、并有领取人的签字。物资管理人员每月底将本月物资进出库情况进行汇总,交董事长审阅。
工作人员出差或业务处理借款规定
- 工作人员出差或处理业务,必须填写注明事由的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办理借款,并在公事办完后三天内与财务结算、归还。
费用报销规定
- 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做到票据真实规范,用途合理。报销发票要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单笔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核后才能报销;数额较大的须报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一切开支未经领导签字批准不予付款。
财会人员职责
- 收款收据及白条等非正式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加强资金管理,做到合理使用。
在东莞注册公司不仅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和财务健康。这些制度涵盖了从物资管理到费用报销的各个方面,体现了公司对财务管理的高度重视和规范操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