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的前提条件
公司注销前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公司决议解散之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制定并执行分配方案之后,公司财产和负债必须清零,解决所有未解决的法律纠纷(包括与供应商、客户、员工之间的纠纷等),解决所有的税务问题(包括报税、缴费等),还需要关闭所有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停止所有现有业务(除非必须维护业务以支付剩余债务),并通知所有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和客户公司即将注销的状态等。如果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股东决定解散等也可进行注销操作。
二、公司注销的一般流程
- 成立清算组
-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 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相关方确认
- 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分配公司财产
- 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 制作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 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 一般材料
-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全体股东签字)。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 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不需提交该项材料)。
- 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 刊登公司注销公告的报纸原件。
- 清算报告(需由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 确认清算组报告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
- 股东会决议(填写内容并说明解散原因)。
- 清算组备案证明。
- 税务部门提供的清税证明(旧营业执照不需要该项)。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特定步骤所需材料示例
-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始档案,还需要去工商局领取表格。
- 登报报告: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告内容(如注销前成立的清算组,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
- 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四、注意事项
- 07年注册的公司如果之前有未按时年报等情况,需要先处理工商异常才能进行注销流程。
- 公司注销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多方面的事务处理,建议可以寻求专业的工商代理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帮助,以确保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