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注册公司信息优惠政策
关税和增值税优惠
济宁地区为新注册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关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 对于需要进口的自用设备、技术或软件及其附件、备品备件等,企业可以享受到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
- 自销售之日起三年内,企业在济宁市生产的具有发明专利的第一件产品和国家新产品,其增值税地方占50%;第一件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省级新产品自销售之日起两年内,按新增值税的50%缴纳。如果企业知识产权属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8年内可以返还50%的地方增值税份额。
技术型企业和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优惠
针对技术型企业和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济宁提供了以下优惠政策:
- 技术型企业,属于高新技术项目的增值税部分,可以采用上一年度的增值税作为基数,3年内按50%的比例返还新增加的增值税。
- 电路制造企业引进国外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以及单一进口集成电路专用设备和仪器,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计算机软件销售额优惠
对于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企业,如果销售额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且达到1000万元以上,企业可以享受三年内退还产品新增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认定优惠政策
企业认定成功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10%的优惠政策,即根据国家新税法,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非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创业担保贷款和人才引进补贴
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的发展,济宁还提供了创业担保贷款和人才引进补贴:
- 符合条件的新入职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员工15人(或100人以上企业为8人)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400万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合伙、组织创业和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贴息。
- 对于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45周岁以下),市财政给予用人单位3年内每人每月5000元的人才引进补贴;35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和职业技术学院技师班毕业生,30岁以下),县(市、区)企业纳税年度3年内注册的个人,也会得到相应的补贴。
其他优惠政策
济宁还提供了其他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 对于在上海注册公司并将其项目带到市级孵化基地办公的企业,可以从自落户之日起至工商登记之日起,申请最长6个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场地补贴。
-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应当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并按照17%的法定增值税税率征收。企业实际增值税税率超过3%的,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金额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
以上优惠政策是济宁地区为了吸引企业和个人注册公司而提供的,具体的优惠政策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注册公司前,建议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