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信托公司需要什么
基本条件
注册香港信托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符合《受托人条例》第81条所拟信托公司宗旨
- 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所列的公司宗旨必须仅限于《受托人条例》第81条所列的某些或所有宗旨。
资本要求
- 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不少于港币3,000,000元,并且至少有港币3,000,000元是真正以现金代价已缴足股款者。
董事局委任
- 公司必须已妥为委任董事局,且公司有能力在无须动用存放于库务署署长的款项的情况下,履行该公司在它对其股东的法律责任以外的义务。
适当人选证明
- 申请人(或其任何合伙人/董事/最终拥有人)在申请时需递交TCSP牌照申请表、适当人选陈述表、有效商业登记证明等文件,供注册处判断是否遵从《打击洗钱条例》以及所载于申请表中的规定。
申请流程
提交牌照申请表格
- 填写牌照申请书——表格TCSP1(必须连同补充表格资料TCSP1-SIS及TCSP1-SIS2A一并提交)。
- 填写适当人选陈述书——表格TCSP4(适用于个人)、表格TCSP5(适用于法团)。
准备所有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交付表格及缴付费
合规要求
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制定的合规要求
- 包括报告义务、客户身份验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
存放足够资金
- 公司需要将价值不少于50万元港币的投资,存放于香港库务署,或以库务署署长的名义,将一笔不少于150万元港币的款项,存放于银行,并将收据呈交于库务署署长。
注意事项
许可证有效期
持续责任
- 持牌人必须配合,允许执法人员检查,以确定持牌人是否符合《打击洗钱条例》的规定。
停业要求
- 持牌人必须在停业日期前填写表格,并将停业意向和停业日期告知会议主任;任何持牌人拒绝报告而没有合理辩护的,都是犯罪。一经定罪,可处5万港元罚款。
通过上述步骤和要求,可以有效地注册香港信托公司,并确保其在运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香港的金融体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