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注册公司相关政策
抚顺市总部经济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抚顺市总部经济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旨在鼓励境内外企业及其他组织机构在抚顺设立总部,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培植地方财源,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以下是具体的优惠政策:
落户奖励
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以享受落户奖励。
经营贡献奖励
- 新引进总部企业:按市本级财政贡献部分的90%奖励。
- 现有总部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增幅超过10%的,给予其对区域经济贡献增量50%的奖励。
增资奖励
- 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不含金融总部),2020年后在抚顺增加投资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 增加投资10亿元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
- 5亿元(含)至1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
- 1亿元(含)至5亿元的,奖励300万元。
金融总部奖励
- 对经省、市金融主管部门认定的全国性总部,按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额1%给予一次性奖励。
高管团队奖励
对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当年个人薪资收入的5%予以奖励。
办公用房补贴
- 自建办公用房: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购买办公用房:按购买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租赁办公用房:按租金的10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年。
鼓励兼并重组和回归
- 对企业并购后取得绝对控股权的企业且纳税在本市,按市本级财政贡献增量部分的80%奖励。
- 且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按新引进的总部企业享受总部企业所有政策。
土地政策扶持
- 对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 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款。
重点项目扶持
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数字经济产业的重点总部企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在上述政策基础上,提高优惠标准,加大扶持力度。
抚顺市惠企助企政策摘编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梳理了国家、省、市各类有关政策,编制了《惠企助企政策摘编》,重点汇总支持工业企业,特别是实体经济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举措。以下是部分支持政策:
国家级政策支持
- 支持企业发展类: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全国质量标杆建设等14项。
- 支持项目建设类:包括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国家工业遗产等5项。
- 支持平台建设类:包括服务型制造、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等4项。
- 支持园区建设类:包括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创建与申报、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等3项。
- 支持转型升级类:包括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1项。
省级政策支持
- 支持企业发展类:包括消费品工业三品方向、企业创新产品等24项。
- 支持项目建设类:包括精细化工、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9项。
- 支持平台建设类:包括创新平台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支持等5项。
- 支持园区建设类:包括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创建与申报、节水园区推荐等3项。
- 支持转型升级类:包括标准修订支持、技术创新服务项目支持等5项。
- 支持县域经济类:包括辽宁省工业强县(市)评选等2项。
市级政策支持
- 支持企业发展类:包括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规模以下晋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等3项。
- 支持平台建设类:包括创新平台奖励等1项。
其他支持政策
- 支持科技创新类:包括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17项。
注册公司流程
辽宁抚顺注册公司的流程包括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租房和编写公司章程、刻制法人私章和银行询证函、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和办理验资报告、工商局窗口办理营业执照、公安局备案刻章和税务报到、开立基本户和其他后续手续。
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抚顺市发改委实施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前三季度共有474项政策措施,涉及资金 亿元,惠及企业21万户次,群众7万多人,减少跑动次数 万次,减少申请 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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