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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 08: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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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实缴制与认缴制的基本情况认缴制-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
认缴制
-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五年内缴足出资、股东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承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缴资本,且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这一制度降低了注册公司的门槛,鼓励创业创新,提高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等。例如,现在公司注册资本认缴100万,不需要马上实缴,可以按照股东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缴纳,出资何时缴清没有时间限制(除有特殊规定的公司外)。
-有限合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方面,只要认缴一定的资金即可,不需要实际缴纳到位,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某些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缴制
-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例如在2005年之前,如果公司注册资本认缴100万,那就必须实缴100万;2005 -2013年期间,公司注册资本认缴100万,必须先实缴20万,剩余的在两年内缴清。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业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里的实缴是指公司实际收到股东的注册出资资本,必须是股东个人账户转到公司账户并备注投资款,公司的业务收入和收入转化资产不算实缴。
-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五年)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
三、特殊行业的规定-对于部分性质比较特殊的公司,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这些特殊行业的公司如果注册资本实缴,需要先到银行去办理验资账户,把法定注册资本打入银行账户当中,银行会出具验资证明,凭借验资证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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