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分公司的可行性
可以,目前上海能够注册分公司。以下是注册分公司所需的条件和流程:
一、注册条件
- 名称要求
- 分公司名称应冠上上级公司全称,且分公司名称不需要再单独查名,一般在总公司名称后面加上上海分公司字样即可,例如:***公司上海分公司。名称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营业场所
- 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并且需要提供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如果是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经营范围
- 分公司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且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若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 登记相关
-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注册流程
- 核名
- 准备好申请上海分公司的公司名称:从属企业名称 + 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可自主选择)+行业+组织形式。在上海工商局网站下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按照要求进行填写,登录上海工商的网站提出申请。提交的申请通过工商部门审查后,系统可自动生成申请材料(相关信息会保留60天),打印生成的名称申请表格并签字盖章,按照网上提示将材料交至所属机构登记机关,材料合格会给你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前置审批(若涉及)
- 如果申请注册分公司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在正式提交申请上海分公司注册办理的材料前,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取得相应批准文件。如果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可以跳过这一环节。
- 准备材料
- 总公司在上海的材料:
-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数字证书。
- 总公司法人和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数字证书。
- 总公司不在上海的材料:
-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
- 总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
- 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 通用材料: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 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 网上提交材料
- 登录上海工商局的网站,登录账号,按要求填写上传电子版材料,完成提交。
- 预约工商
- 审核通过后,需要向所登记的工商机构预约提交书面材料的时间。
- 提交书面材料,受理登记
- 按照预约时间,由经办人带上分公司已完成的备案登记材料、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公章以及注册地址等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提交材料。
- 领取营业执照
- 在完成上述步骤并且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