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1. 提交材料:
-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商登记1. 提交材料:
-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 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 -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股东资格证明 - 《指定(委托)书》 -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三、办理设立登记1. 流程:
-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 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 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 - 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 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四、注意事项1. 注册资本认缴制:
- 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证证明文件 - 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 - 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
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1. 签订发起人协议2. 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3. 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4. 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5. 组建公司机关 - 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6. 办理设立登记 -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3.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4.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 有公司住所
通过以上详细解释,无论是新创公司还是已有公司想要扩展业务,都必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各章程来完成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