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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16: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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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注意!租房公司卷款跑路!几万元租金打水漂!广州发布风险清单!导读房东和租客注意了!近期,在国内住房租赁市场,不少企业“爆仓跑路”。这些企业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高风险经营模...
注意!租房公司卷款跑路!几万元租金打水漂!广州发布风险清单!
导读
房东和租客注意了!
近期,在国内住房租赁市场,不少企业“爆仓跑路”。这些企业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高风险经营模式实施诈骗,最终导致房东租金无法收回、出租房钱花光。
近日,上海多名租客和房东报警称,一家名为蓝悦的房屋托管公司倒闭,付给他们几个月甚至一年的租金一起跑路。
调查发现,这家房屋托管公司以“高租金吸引房东、低租金吸引租客”的方式,聚集了大量的房屋租金,而这些租金大多没有交给房东。
01
“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收租金
房屋托管公司跑路钱害房东租客
在上海浦东一家电商公司工作的谭先生,今年6月通过房屋中介机构找到了房子。中介机构称,出租该房屋的是一家名为蓝悦的房屋托管公司。
租客谭先生说,蓝悦公司能拿出房东的委托协议,包括房屋搬迁协议等,所以看起来像正规公司。考虑到一次性付款,会有一定的优惠。于是,谭先生以每年每月4100元的价格租下了这套房,一共支付了5万多元。然而,这套房的房东叶先生却得到了完全不同的信息。
房东叶先生:当时他们说我的房子租给别人,每月5000块钱,租了12个月。以每月5500元租给蓝悦公司,租期11个月。
房东叶先生在收到两个月的租金后,突然收到蓝悦公司业务员发来的信息,称公司倒闭,无法支付剩余租金。叶先生联系对方时,却一直联系不上。而租客谭先生剩余的租金也无门可要。
同样遭遇的还有上海闵行的租客胡先生和房东张女士。
房东张女士:因为我前面租的那个是每月7100,蓝悦公司给我象征性的加了,每月7150
元。事实上,租客胡先生看中这套房时,蓝悦公司表示租金每月仅需5500元。胡先生曾询问租金为何比周边低,公司业务员表示,他们有办法补差价赚钱。一次性支付了7万多元房租后,仅仅3个月后,胡先生就得知公司破产,发现自己的房租被一扫而空。
02
涉案公司缺乏资质变更频繁涉嫌犯罪
蓝悦公司登记信息显示,实际上其经营范围仅为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并不具备从事房地产经纪的资质,也不具备任何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
记者调查发现,澜越公司自去年12月成立以来,短短半年时间内先后5次更换法定代表人、公司监事、出资人等重要人事岗位。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毛玲玲:如果是单一的合同关系,可能是合同诈骗,也可能是普通的诈骗。如果他对资金使用严重不负责任,可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可以是集资诈骗罪。法律专家指出,类似蓝粤公司这样的房屋托管公司,本质上是从事金融资产托管业务。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毛玲玲:在这种情况下,它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现在是这种金融行为。以承包、经营、投资为名,实际从事金融活动,监管缺失。
03广州房租协会发布风险清单。别踩这些“坑”!
此前,据珠江新闻眼报道,广州天河数百名租客预付租金后,中介突然失联。
租客卜先生支付住宿费用不到一周,就收到中介跑路的消息。他预付的半年房租根本没有转给房东。
房东表示,这种情况他很无奈,但暂时不会让租客搬出去,并尽可能协商租金。
8月31日采访画面
针对近期租房中介平台出现的“断仓跑路”现象,有业内专家表示,部分租户和业主通过第三方操作,不当面沟通,
其结果是合同信息不对等,租金流向不清晰。
针对近期中介平台频频“爆雷”,9月1日,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公布了高风险、高风险住房租赁企业名单。
其中,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关注约谈的广州市有6人。
广州市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重点关注和约谈的企业名单:
有人说,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在合同期内,房东、租客应与签约租赁企业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企业租赁行为,一旦发现企业存在不良经营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04
《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治理租赁乱象
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住房租赁条例》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报道中提到的住房租赁企业涉嫌违法经营行为,《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支付房东租金高于承租人租金;收取租客租金期限长于支付房东租金期限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出租人、承租人、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公众可于10月8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反馈。(参见:租房新规来了!)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不少企业在国内市场“爆仓跑路”,打着住房租赁的名义,这些企业采取“低高进”(向房屋所有人支付租金高于向承租人收取租金)、“长收短付”(向承租人收取租金高于向房屋所有人支付租金)的高风险经营模式实施诈骗。最终,房东租金收不上来,出租房没钱了,数万人利益受损。
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郑重提醒广大住房
租赁各方(业主、租户、中介机构及其雇员)在租赁活动中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慎重选择租赁企业
房东、租客应选择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或经营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经纪机构租赁住房。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投诉纠纷等情况,多渠道了解其市场信誉和客户反映,判断企业经营状况,拒绝接受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的住房租赁服务。
二、了解周边租赁价格
房东委托企业经营租赁住房或租客承租房屋时,要多方了解周边或同一区域房屋的市场租赁价格,克服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警惕企业“高进低出”(如收取房款4500元/月、出租房款2800元/月)和“长收短付”(如按月付给房东,要求租客按季、半年、年付钱)带来的风险,避免企业“爆仓跑路”。
房东将房屋委托给企业时,如果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应提高警惕,不要被过高的租金所吸引,以免以后既收不到租金,也收不到房子;租客出租房屋时,如果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应谨慎;各租房平台应承担社会责任,对存在高风险行为(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虚假房源等)的企业,应拒绝配合或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
租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租金支付条款,在合同中尽量约定按月或最长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租金。对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或大幅租金优惠的,警方有必要进行公示,不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利用“租金支付周期差异”共建资金池,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四、向约定账户支付租金
承租人在缴纳租金和押金时,需缴纳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和个人账户(出)
出租方为企业时,不要向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个人账户(包括支付宝等)付款。
转账支付应当留存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当提供收据。
五、防范“租金贷”风险
“租金贷”是住房租赁金融市场的产物,租客在租房时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是否有“租金贷”“租金贷”“房租分期”“分期付款”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贷款补充协议等,并仔细询问身份证拍照用途,避免“被租被贷”、陷入贷款难注销风险、逾期失信等风险。
确需使用“租金贷”时,贷款人应合理评估其还款能力,自愿申请“租金贷”。租赁企业、经纪机构不得诱导、强迫承租人使用“租金贷”。贷款人应与信誉好、规模大的贷款银行单独签订贷款合同,并认真阅读贷款合同内容。贷款合同不应嵌入租房合同。
六、核对挂牌信息和挂牌状态
租客在租房时,要认真核对所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信息,避免租住没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这类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无法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影响后续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积分、随迁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
对于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委托承租的租赁住房,承租人应主动查看业主(房东)与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或租赁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承租住房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信息。
七。采用标准化合同文本
签订租赁合同时,建议通过官方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可以有效防范和降低住房租赁过程中的风险,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和出租人所作的口头陈述
承诺要写入书面合同,明确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约定。不要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同时,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金贷”等风险管理模式可能存在的问题达成一致。
8.拒绝畸高佣金诱惑
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遵守执业规范,对提供非正常高额佣金委托收房、交房的住房租赁企业要特别警惕。
9.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在合同期内,房东和租客应与所签订的租赁企业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企业的租赁行为,一旦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广大市民朋友,“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高风险经营行为难以为继,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意图利用这一模式形成“资金池”,积累大量资金后卷款跑路,给房东和租客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我国不少企业因“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出现爆雷,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净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坚决抵制高风险经营活动,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努力,从业主委托出租、租客租房到平台出版社等环节,共同维护广州这片住房租赁净土。
咨询投诉18823719231。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
2020年9月1日
央视新闻、珠江新闻眼、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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