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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09: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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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分公司注册认定条件是什么一、分公司注册的基本条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注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注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名称符合规定:分公司的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营业场所:分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该场所需在公司住所以外。
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注册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总公司支持:分公司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因此需要总公司的支持和批准。
负责人任命:分公司应有明确的负责人,但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因此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没有法人代表,只有负责人。
财务核算:本地注册的分公司,其财务可以非独立核算;但如果是在外地设立的分公司,则需要做税务的独立核算。
名称核定:提交相关申请书和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提交材料:在名称核定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等,并在线提交分公司注册预申请。预审通过后,按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分公司经营期间所需用到的各类印章。
总公司材料:如果总公司在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分公司材料:如果分公司是在本地注册,需要准备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或产权证明原件,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总公司章程(必须有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的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等。
通过上述分析,分公司注册认定条件主要包括名称符合规定、营业场所固定、经营范围合法且不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还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分公司的财务核算问题,并准备齐全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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