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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09: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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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嘉定公司注册分公司流程一、嘉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注册的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分公司名称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营业场所在公司...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分公司名称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分公司的营业场所不能与总公司的住所相同,必须在其他地点。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如果设立分公司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必须获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受理申请材料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工商部门,等待受理。
审核材料 工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核准登记 材料审核通过后,工商部门将核准分公司登记。
颁发营业执照 核准登记完成后,工商部门将颁发分公司营业执照。
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多证合一申请书》(原件1份)
需要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总公司为嘉定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提交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如果总公司为嘉定市商事主体,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总公司非嘉定本地企业的,还应提交总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如果总公司不是嘉定本地企业,还需要提交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提交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以及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注:可由嘉定工商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如果设立分支机构需要报经批准,需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如果嘉定工商局可以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可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一旦分公司发生变更内容,也是要拿 如果分公司有任何变更事项,需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前往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大约5个工作日后,分公司即可运营施行。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分公司注册顺利!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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