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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1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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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专利代理人注册公司条件以下是关于专利代理人注册公司的条件及相关信息:一、基本条件名称和章程: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以下是关于专利代理人注册公司的条件及相关信息:
名称和章程:
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名称应当由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或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组成。
字号不得与全国范围内正在使用或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相近似。
资金和设施:
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人员要求:
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
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
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人或股东的资格:
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品行良好。
其他要求:
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合伙协议书或章程、验资证明等。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章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资金证明等。
申请和审批: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并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变更注册事项:
停业或撤销:
专利代理机构停业或撤销的,应当在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知识产权局申请。
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将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及标识牌交回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停业或撤销手续。
设立条件:
申请程序:
在本省内设立办事机构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申请。
跨省设立办事机构的,应当在获得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同意后,向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申请。
注册一家专利代理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具备合适的名称和章程、拥有足够的资金和工作设施、具备合格的合伙人或股东等。同时,还需要遵循相关的审批程序和规定,确保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营。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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