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公司清算流程
一、成立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在宣告破产后,法院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对人民法院负责,接受法院的监督。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成立后,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 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 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五、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 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 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应减去至期日的利息;3. 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六、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 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2. 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八、注销登记完成上述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应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进行公司注销登记。
九、注册会计师的角色注册会计师在公司清算过程中主要扮演以下角色:
- 参与清算组工作,提供专业的会计和审计服务;2. 协助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 协助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4. 协助清算组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供专业意见。
通过以上步骤,注册会计师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确保清算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