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评估公司注册条件
一、公司名称要求1、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2、公司的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3、公司名称中一般不能含有其他法人或者企业的名称。
二、公司章程要求设立公司,章程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随便拿来就可以套用的,尽管章程在结构上有许多共同之处,但每个公司的情况不同,制定出来的章程内容也有所不同。
三、公司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目前大多数行业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不用验资。
四、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最好要能提供房产证或相关的产权证明,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如果没有,只要住宅地址有房屋编码也是可以的。
五、公司经营范围要求经营范围里包括食品、医疗等,需要办理许可证,经营范围里如果是生产,则需要办理环保批文。
六、对股东的要求公司对股东有明确要求即是2人以上50人以下,即是最低是两个人,最高是50人,如果股东人数不足2人,则还可以申请一人有限公司和普通有限公司区别不大。
七、对监事的要求
监事需要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八、董事要求和责任董事长的职责是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九、法人职责要求从公司的发展为前景,同时还需要法人代表需要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与处理问题的行为能力。
养老评估公司注册的特殊条件
一、申请资格1、申请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需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 具有企业、事业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或在内部设置独立的评估部门; - 机构工作人员中具有能够参加市、区两级培训后具备实施评估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评估人员至少在4人以上,评估督导员至少在2人以上;
2、申请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其中,评估员具备4项之一;督导员具备2、3、4项之一):
- 具有养老服务或照护服务或康复照料等领域2年以上工作经历; - 具有医学或者护理学学历背景,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者优先; - 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 具有康复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开展评估培训的机构及相关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机构已经经过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培训资格并在市、区民政部门备案; - 具备开展100人以上培训的场地; - 培训师资力量经过人力社保、教育部门认定并在市、区民政部门备案。
二、相关要求1、获得过市、区民政部门相关工作资格或承接过各级民政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机构优先;2、入围机构的工作人员需接受市、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的评估知识技能专门培训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经备案后开展区级培训和评估工作;3、培训师资需具备使用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编写的培训教材进行现场教学和远程授课能力;4、评估机构接受市、区民政等相关政府部门委托后,应安排评估人员完成评估工作,不得擅自将评估工作转让委托于其他机构;5、参与本市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不得同时以机构名义开展依据评估而跟进的服务工作;6、政府部门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所取得的信息归政府所有,社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泄露在培训和评估中获得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不得在培训和评估中私自推销商品和服务;7、评估机构不得由养老服务机构(含普通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担任,不能同时经营养老服务机构,不得使用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和场所,所有评估机构在开展评估工作前需签署承诺书。开展评估工作过程中,经发现存在上述情况,取消该机构评估资质,并列入本市养老服务诚信黑名单。
三、申报通道符合申报条件且愿意遵守上述要求的社会单位,可以向机构登记注册地或者主要办公地(服务场所)所在区民政局提出愿意按本市相关规定承接培训和评估工作的申请。申请评估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