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批注册公司条件
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要求、创新能力等方面。
一、持续经营满3年发行人必须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会计基础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发行人的会计基础工作必须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三、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必须具备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且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也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稳定且最近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经营合法合规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科创板上市条件科创板更加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具体上市条件包括: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六、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0亿元。
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或者估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七、其他因素对于红筹企业,如果处于研发阶段或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可适当放宽条件。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企业,若符合一定标准,也可获得优先考虑。
科创板首批注册公司的条件涵盖了公司的经营历史、财务状况、创新能力、合法合规性等多个方面。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质量,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