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公司注册流程
一、申请1. 新建项目申请:
- 申请单位如果是新建项目,需要根据环办函841号《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生产设备试运行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要求,在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时,除了提交常规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在试生产阶段开展相关危险废物经营业务的申请,并附上建设项目经审批部门同意试生产的批复。
二、受理1. 材料审查:
- 省环保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省环保局会在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现场审查:
- 接到符合许可条件的材料或补正合格的材料后,省环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省危废中心及有关市环保局对申请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省环保局应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省环保局会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评估1. 综合经营能力评估:
- 省环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省危废中心组织申请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并编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
专家审核:
- 省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四、审批、颁发许可证1. 技术评估审查:
- 省环保局成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请和《评估报告书》
公示与发证:
- 省环保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单位,经公示后,对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试生产阶段验收:
- 对于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需要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报省危废中心备案。如果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发现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省环保局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工商注册:
- 申请单位凭借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市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项登记注册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1. 公司注册服务:
- 在注册危废处理公司时,输入公司相关信息(如公司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注册成功。
固废系统注册:
- 危货运输单位需要在固废系统中进行注册。具体流程包括: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输入注册手机号,完善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完成账号注册;登录系统后,根据系统的不同功能模块(如管理计划、月度申报、跨省转移申报)进行相应的申报工作;申报完成后,由固废管理部门分级审核。
注册条件与流程:
- 注册危废处理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特定的流程。具体包括:公司必须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该地址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公司至少需要两个人或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另外一个人担任监事;注册合伙公司则需要确定谁担任法人等职位;准备好注册危废处理公司设立表原件、公司章程;这些资料需要法人以及股东签名确认。
费用及其他:
- 刻制印章费用、银行账户年费及手续费、代理记账费等都是在注册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成本。具体的费用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通过上述步骤,申请单位可以顺利完成危废公司的注册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及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以确保注册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