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基本储蓄账户是企业申请注册的必要程序。根据您的详细介绍,您可以大致掌握基本储蓄账户的创建
第一章一般标准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运用规范的银行账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
第二条、一切行政机关、行政队、军队、公司、事业单位,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储蓄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及其本人(以下简称基本存款账户)、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企业(以下简称金融机构)
第三条、储蓄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个人存款账户和个人存款账户,临时储蓄账户和主要储蓄账户
第四条、基本储蓄账户为基本存款账户,请办理日常转账清算和现金收付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现金只能通过此账户转出。
第五条、一般储蓄账户是指金融机构在基本储蓄账户以外开立的账户。它是由一个附加的非独立账户建立的,该账户与基本储蓄账户地址不同。存款账户可以根据该账户申请转账清算和现金储蓄,但不能申请现金转出。
第六条、临时储蓄账户是指基本存款账户为临时生产经营设立的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可根据本账户申请转账清算,并根据中国支付结算要求申请现金收付
第七条、专用储蓄账户是专门设立的账户。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第八条、基本存款账户只能在金融机构开立。
第九条、基本存款账户可以选择自己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也可以同意选择在银行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有企业及其自身不得干预金融机构基本存款账户的设立和使用
第十条、基本存款账户应当有足够的资产保证支付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密,维护基本存款账户,独立操作资产基本存款账户的控制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或个人都要查询,冻结、清理或转移基本存款账户中的存款。
除中国法律法规授权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务院办公厅控制的新项目外
第十二条、基本存款账户应当在金融机构设立基本存款账户,促进金融机构地方分支机构的资金分配中国中央人民银行税务登记证规章制度。在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或注销银行账户时,金融机构必须向中央人民银行分行汇报
第二章开户和银行开户标准
第十二条下列基本存款账户可以申请设立基本储蓄账户: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一、公司法人:
二、公司内独立核算企业法人;
三、行政机关财务预算资产和预算外资产管理办法;
四、行政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财务计划管理办法;
五、县级以上部队和武警部队;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组织
八、食堂、酒店和幼儿园附属企业;
九、其他地方的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和承包商:
公司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解决的文件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
二银行开户申请表;(加盖公司法人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称章)
一、填写银行卡开户章卡;(加盖公司法人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称章)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原件)
四、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初始登记证
基本存款账户可在下列条件下申请设立临时储蓄账户:
一.非地方临时组织;
二.临时
第十五条开立基本储蓄账户,应当向开户行提交下列文件之一: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单位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二、中间或区域规划联合会、人事部、民政部等单位许可;
三、武警部队以上财政部门开业证明;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愿意附上机构开户确认书;
五、常驻行政机关的单位以允许的外国常驻机构为准;
六、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
七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第十六条开立普通储蓄账户时,基本存款账户申请书应当向开户银行出示下列文件之一:
第一,贷款合同或贷款收据;
第二,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拟设立非独立核算的企业银行开户第十九条基本存款账户申请设立临时储蓄账户,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交下列文件之一: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单位颁发的临时许可证;
经当地主管当局许可,愿意开设临时外派机构。
第17条设立特别用途储蓄帐户时,向金融机构申请基本存款帐户时,应检具下列文件之一:
1.主管机关核准之文件;
2.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