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子公司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
- 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提交申请材料2. 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签署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公司章程、公司住所的租赁合同、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三、办理公司登记5. 申请设立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要求的文件。这些文件通常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
- 领取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后续手续7. 刻章备案:领取营业执照后,到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刻章登记备案。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向设立公司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办理税务登记:去国税局或者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开设基本账户:去银行开公司的基本账户。
五、注意事项1. 子公司注册的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 子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指定(委托)书》;总公司拨款证明;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已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七、常见问题解答1.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 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其经营活动与母公司无关。子公司破产,只要母公司没有与子公司发生人格混同,母公司只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承担有限责任。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顺利完成子公司的注册流程。如有更多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