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采矿公司注册条件
一、办理公司名称核准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准备公司注册资料1、公司名称、字号:行政区+字号+行业+有限公司,3-5个即可2、公司经营范围:参考同行,现在经营范围不用自己写,系统选填就可以3、企业主体类型:没有特殊要求就注册有限公司4、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一般百万左右最为适宜。
5、股东出资、股权问题:要协商好,并写到合伙协议里6、公司注册地址:住宅地址不能注册就可以选择挂靠
三、准备相关资料在当地工商局网站填写企业设立申请表,按照提示填写企业资料、上传股东身份证照片、公司章程等。
四、领取营业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办理公章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六、开设企业基本账户企业进行经济业务来往需要对公账户,不能公私混淆。
七、登记税务领取执照后,30日内在当地税务局网站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需要先开银行基本户后才能税务登记。
八、其他特定条件1. 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股东;
有公司章程、名称、组织结构、住所;
股东认缴或认购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有国土资源局办理开采证。
九、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在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提出申请;
涉及有偿处置的已按规定处置;
申请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的,提交了变更采矿权人名称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调整的,根据新的规定执行。
十一、不予批准的情形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
十二、申请人条件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申请人自备原件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必要与规范格式一致转让采矿权的,提交转让申请书和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非必要仅限于外商提出申请的。原件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必要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批准文件或工商变更事项查询单,法院拍卖或裁定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资料。原件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非必要提供:采矿权人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电子彩色扫描件,或提供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供。
十三、受理市政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接收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不属于暂停受理情形的,应当受理。
十四、审查对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查意见,提交决定岗审定。
十五、办结由政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发送书面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