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公司注册条件
以下是关于出国劳务公司注册条件的详细信息:
一、基本条件1. 股东要求:
-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必须有一位或一位以上的股东。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监事要求:
-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注册资本:
- 2014年最新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了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名称:
- 注册公司时,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最少需准备五个公司名称,以提高效率。
经营范围:
-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一般在80个字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特殊条件1. 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 出国劳务公司需要具备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备用金:
申请程序:
- 申请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并征得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答复。
许可证和备案:
- 新设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前,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查批准并抄送公安部后,向该机构颁发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并应当于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1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三、商务部注册的特殊要求1. 咨询和材料提交:
- 出国劳务都归商务部管理,需要先到当地商务局(又叫外经局)咨询具体材料。
注册资金:
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
- 根据国家规定,履约保证金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20%。如果与国内工作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25%;如果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 %。
注册出国劳务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包括股东要求、监事要求、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条件,以及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备用金、申请程序、许可证和备案等特殊条件。如果要进行商务部注册,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注册资金和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的要求。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