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注册公司代办条件
在潍坊市注册公司代办,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
企业名称要求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特定内容:包括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章程要求
- 公司章程需符合法律规定:虽然法律规定了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但公司章程的作用在于细化法律规定的内容,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注册资金要求
- 注册资金由股东自主决定:潍坊注册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制公司,其注册资金由股东自主决定。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 注册地址需是合法的办公地址:企业注册时,需要填写注册地址,该地址需要是合法的办公地址。
公司经营范围要求
- 经营范围有规范用语:不能随意添加,前置许可的如教育培训等需要拿到许可证才能加。
对股东的要求
- 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法人股东应是能从事营利活动的法人;- 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其所在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相关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半数以上应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参与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对监事的要求
- 没有具体规定但有禁止情形: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
董事要求和责任
- 董事的个人责任:例如,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公司法人代表要求责任
-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例如,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比如罚款、拘留等。
以上就是关于在潍坊市注册公司代办所需的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办理过程中,最好能咨询专业的工商顾问,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