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常规公司注册条件
一、公司起名要求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需要提供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公司名称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字号 + 行业特点 + 行政区划 + 组织形式。
二、公司章程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注册资金要求不同类型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都不同,因此如果您要注册某种类型的公司,需要自行对应这种类型公司要求的注册资金。
四、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五、公司经营范围要求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六、股东要求条件股东人数只有1人,也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但一般不建议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后,以后每年营业执照年检的时候,必须要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才可以顺利年检,既费钱又费事。所以建议拿自己和自己家人的身份证注册一个股东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公司,这样每年就省去了审计报告的事情。
七、对监事的要求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八、法定代表人要求每成立一家公司的时候都需要一个法定代表人并且向国家相关机构进行登记审核,成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的,主要就是如果要做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没有做国家相关违法的事。
九、特定行业公司注册要求
注册工程建筑公司、劳务公司、食品经营公司、高新科技公司、医药类、培训学校类、图书出版类、危险化学品类等公司,还需要申请行业经营资质许可才能办理。
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要求如果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按相关规定,经省商务厅审核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在领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须符合以下条件:
- 符合企业法人条件;2. 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3. 有熟悉对外劳务合作派出、管理、法律、外语、财务方面的管理人员;4.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5. 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十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申请材料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须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报告;2. 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4.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5. 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劳务纠纷事件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复印件);6. 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人员履历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原件,3名以上,由曾任职或现任职单位出具);7. 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及地区可行性报告;8. 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证明(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
十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流程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向注册地的市(州)商务局提交申请。市(州)商务局自收到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连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自收到市(州)商务局的初审意见和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批复,抄送相关部门。
十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资格证书》的管理、年审依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商务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商合发【2004】4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资格证书》的年审由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实施。《资格证书》的年审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省商务厅可根据情况需要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将以通知或通告形式在吉林省商务厅网站予以公告。
十四、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注意事项
《资格证书》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包括公司起名要求、公司章程要求、注册资金要求、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公司经营范围要求、股东要求条件、对监事的要求、法定代表人要求、特定行业公司注册要求以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要求。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吉林公司注册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