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注册塞舌尔公司的条件
长春注册塞舌尔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所选名称不能与已注册名称相同或太相似。
- 中英文名称:允许有中英文公司名称,但中英文名称需对应翻译。
股东和董事- 股东:至少需要1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股东的个人资料无须公开。
- 董事:至少需要1名董事,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董事主席是董事会的负责人。董事的个人资料无须公开。
注册资本- 标准授权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000美元(无需验资到位),划分为每股1美元,共1000000股的股份。
法定秘书和注册地址- 法定秘书:必须有当地的注册地址及秘书(可由代理公司提供)。
特殊要求- 公司名称后缀:一般是Limited、Incorporated、Corporation、BV、GmbH、SARL等及其缩写形式。
- 股票发行:当局容许公司发行的股份包括记名股份、不记名股份、不具票面值股份、可赎买股份和附带或不附投票权的股份。
注意事项- 经营范围:公司的备忘录中提及的经营项目为广泛,几乎涵盖了客户的所有以经营为目的的项目。
- 贸易限制:不可以在注册地经营或拥有不动产。不可以经营银行、保险、担保、重保险、基金管理、资产管理(除了公司自己的资产以外)或与银行或保险业相关的行业。塞舌耳的**商业公司不能在塞舌耳设置注册办公室设施或向其公众出售股份。
您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准备相应的文件和资料,并选择可靠的代理机构来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