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1. 公司名称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基金公司的名称中应当包含“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字样,以体现其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的特点。
2. 公司地址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当设于同一省级、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机构的办公场所应当具备独立性,且申请机构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
3. 公司类型及规模注册基金公司的一般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以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契约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累计不得超过50人。
4. 注册资本要求协会要求实缴资本比例在认缴资本的25%以上。如果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5. 人员要求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且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6. 其他要求申请机构必须拥有真实的、固定的办公地点,场所不限,但必须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需要,如配备足够的办公设备,容纳足够的员工等。注册过程中还需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档案、营业执照、股东信息简历、注册地址或实际办公地址租房协议、高管情况简历、员工简历、法人代表和高管的任职证明、实缴资本的银行入账凭证等。
7. 特殊情况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其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注册沈阳基金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类型及规模、注册资本、人员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还需提交相关材料并遵守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