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赵县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在石家庄赵县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供应和租赁政策
对于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250万元/亩以上或亩均税收15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在经济开发区可以单独供地。双方签订5年租赁合同,5年到期后办理转让手续,土地出让金原则上按照现在的标准执行,如果5年后政策调整,按照当时政策执行。
2. 财政奖励政策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规模,财政贡献率达到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以上,由企业提出申请,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经营发展。
3. 品牌建设支持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凡新认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成功注册“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商标”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 引进域外投资奖励对引进域外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引进人或者引荐人(县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待企业投产达效后,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体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一项目按照最高数额奖励引荐人,与其他优惠政策不同时享受)。
5. 上市奖励对在赵县辖区内注册的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待成功上市并发行股票后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新三板、石交所上市的,待成功上市并发行股票后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6. 研发创新支持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对企业新认定的省级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万元/年的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00元的奖励;复审通过的奖励资金减半。
7. 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对县域经济发展有提升带动效应的行业龙头企业,涉及文化旅游、民生、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500人以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采取“一企一策”办法,按照投资强度给予特殊优惠。
8. 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健全项目建设分包机制。对每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建立一名县领导分包、一套服务班子、一个责任单位、一名责任人、一名联络人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加快项目落地。
9.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通重大项目服务“超前 ”。通过预先辅导,使企业主、投资方在申报审批材料前就及时了解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审批程序,从而在后续审批中使整个审批流程得以顺畅完成。
10. 深化校地合作模式对接高校分校或专业学院落地等全方位合作,对“大专院校”在赵县设立分院(分校)或合作办学,实行“一事一议”。
以上就是石家庄赵县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