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男子注册空壳公司
包头男子注册空壳公司的事件可以追溯到2017年和2024年。以下是相关信息的详细描述:
2017年事件
概述2017年11月23日,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向媒体公布了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支队经过缜密侦查,先后转战10多个城市,成功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捣毁了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首,由其亲属等10余名成员组成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
犯罪细节张某某(50岁)是包头本地人,2011年至2012年期间,他伙同其他5个人注册了6家空壳公司。这5个人中有3个人是他的表弟。这些空壳公司的注册地分别为包头市九原区、石拐区、白云区,没有实际货物交易买进增值税发票,通过各地中间人介绍,大量向外地企业虚开发票。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份,合计金额17亿余元,合计税额1亿余元,涉及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80余户企业。
案件影响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经侦局将该案列为2017年公安部督办案件,并由公安部统一指挥发起集群战役,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企业进行打击。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依法移送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背景信息据了解,2016年至今,包头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先后侦破涉税类经济犯罪案件30余起,抓获50余名犯罪嫌疑人,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3000余万元。
2024年事件
概述2024年5月21日,媒体报道了一起关于包头男子刘某注册空壳公司的案件。刘某为了牟利,注册成立了一家未实际经营的科技有限公司,并将其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卖给他人使用。
犯罪细节2021年年底,刚满二十岁的刘某为了牟利,经他人介绍将自己的身份证提供给“城主”(暂未查清身份),通过人脸识别、输入短信验证码等方式注册成立了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未实际经营)并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随后开通了5个银行对公账户。刘某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交给“城主”使用,个人获利6600元。
法律后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买卖国家机关的证件,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从轻处罚,且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遂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提醒法官提醒公众,国家机关证件不容买卖,切莫以身试法,莫要因蝇头小利而助纣为虐,沦为不法分子从事各种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帮凶”。同时,警醒大家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身份信息,对于已无使用需求的银行卡、对公账户等,应及时办理销户,警惕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
以上两起事件分别展示了包头男子通过注册空壳公司进行虚开发票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行为。这些案件不仅对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呼吁公众提高警惕,避免参与此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