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7-11 09:04:38
444
内容摘要:重庆分公司注册材料要求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提交一定的材料。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到工...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提交一定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如果涉及前置审批,申请人需要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申请人需要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需要提交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需要提交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需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人需要提交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文件。
请注意,在提交复印件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这些材料是确保分公司注册顺利进行的基础,缺少任何一项都可能导致注册过程受阻。如果在注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帮助。
上一篇:重庆分公司注册材料公司
下一篇:重庆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