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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09: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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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东方市公司注册分公司条件在东方市注册分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提交相应的材料。分公司注册的基本条件名称要求:分公司的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且不...
在东方市注册分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提交相应的材料。
名称要求:分公司的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且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营业场所要求:分公司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并且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负责人要求:分公司应有符合规定的负责人。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涉及特定行业的分公司,可能需要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注册资本和股东要求: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不需要办理验资手续,但股东应符合法定人数。
注册资金:某些特殊行业可能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行业准入:必须符合《上海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规定的行业要求。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不能直接冠名“房地产”,但经营范围中可以包括房地产投资,从事房地产开发等。
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总公司章程及其复印件。
营业执照: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盖上公章法人签字。
营业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协议,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等。
负责人身份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营范围:如果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则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名称核定:发起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工商登记注册:公司董事长或者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以及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
执照办理: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刻章:进行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的刻章。
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以上信息提供了东方市公司注册分公司的基本条件、特殊要求、所需材料和注册流程。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随着地方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所以在实际操作前,最好咨询专业的工商注册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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