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办理注册工商服务公司
兴宁市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如果您想在当地办理注册工商服务公司,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以提出申请: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
办理材料-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 经营场所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申请人可登陆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 兴宁市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办理机构- 兴宁市工商和质量监督局
办理费用-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和华侨、港澳台同胞举办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本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1‰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不含一千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注册登记费最低款额为五十元
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服务可能会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