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总公司注册
深圳总公司注册的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会因公司的类型(如分公司、集团公司)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注册条件- 分公司:需要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股东大会决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集团公司:必须拥有3家子公司+1家母公司(母公司必须为深圳本地企业),这4个公司加起来的注册资金必须超过30000万,其中A+B+C(3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1500万及以上,D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为1500万及以上,且母公司必须控股3家子公司51%以上。
注册流程- 分公司: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提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 集团公司: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所需资料- 分公司:注册深圳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等。
- 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集团章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请注意,具体的注册条件和流程可能还会受到深圳当地政府政策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注册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注册代理或直接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