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注册农业公司税收优惠概述
在成都注册农业公司,您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1. 农业合作社税收优惠
- 增值税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税收优惠
- 增值税免征: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3. 农业生产资料税收优惠
- 增值税免征:农膜,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一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 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税收优惠
- 增值税免征: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5. 农业服务税收优惠
- 增值税免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6. 农业所得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免征或减征: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例如,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是一些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请注意,具体的优惠政策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注册前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