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基金公司的要求
北京注册基金公司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或实际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2.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公司名称前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3.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公司住所)是指法律认定的公司主要经营场所,通常为商业性质,如商业、商铺、办公等- 需要提供实际办公地址的材料,并接受上门核查
4. 管理团队- 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2名,合规风控负责人1名- 主要股东有运营金融产品的优良销售业绩、优良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度,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拥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条件之一,需要载明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6. 合规监管- 需要具备较好的企业信誉度、规范运作管理流程- 加强私募基金的合规监管,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具体的注册要求可能会因政策变动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在注册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