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典当公司注册条件要求
中山典当公司注册条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资本- 典当行注册资本起码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起码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起码限额为1000万元。
- 注册资本需要满足300万元的较低限额,部分较低限额的投资形式必须是货币投资,而不是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形式。
股东资格- 典当行必须有2个法人股,该法人企业必须成立满3年。
- 具有投资能力的法人股东不少于2人,应当相对持有。法人股东总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的1/2以上,或者大股东为法人股东,占全部股份的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得为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 典当行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典当业务、担保业务等与典当行业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
经营场所- 新设典当行应具备一定的营业场所,且营业场所地址名称应与租赁证明一致,并在公安机关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
- 新当铺和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应与现有当铺相距1公里以上,尽量选择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街道商店;租赁或分配期限超过3年的,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营业场所。
安全管理措施- 公安部门审查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1、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起码保存2个月);2、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3、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4、设置报警装置;5、门窗设置防护设施;6、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许可证获取- 应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典当公司注册后,需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许可证》。
请注意,具体的注册条件和要求可能会因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地方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