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典当公司代理注册条件
江门典当公司代理注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法人股要求 - 典当行必须有2个法人股,且法人股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2. 法人股东资格要求 - 法人股东应连续经营三年以上,近两个年度连续盈利,且盈利额与税收缴纳相一致;法人股东之间不存在资产连带关系;注册地应在当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能为典当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为居住在中国境内年满18岁以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无直系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
3.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4. 经营场所要求 - 典当行的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可以是底商办公楼
5. 鉴定评估人员和典当业务人员要求 - 鉴定评估人员和典当业务人员需持证上岗
6. 抗风险能力要求 - 典当行应具备一定抗风险能力,设置注册资本实缴底限,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为1000万元
7. 特别行业经营许可证 - 营业场所应取得特别行业经营许可证
8.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9. 公司注册地址 -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10. 公司章程 -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请注意,以上条件可能会因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