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分公司手续
在北京注册分公司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1. 准备相关材料 - 总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盖公章 - 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 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 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 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 - 公司的注册地址,需要出示商用房产证复印件(居民楼的需小区盖章)
- 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
2. 分公司名称核准 - 准备好申请北京分公司的公司名称,并进行预先核名 - 提交申请并通过工商部门审查后,系统可自动生成申请材料(相关信息会保留60天),打印生成的名称申请表格并签字盖章,按照网上提示将材料交至所属机构登记机关,材料合格会给你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办理前置审批 - 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食品业务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运输业务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4. 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 -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 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要成立分公司。
5. 刻章 - 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6.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7. 办理税务登记证 -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申领发票。
8. 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 -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9. 办理税种登记 -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申领发票。
10. 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申领发票。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以确保顺利完成分公司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