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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17: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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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深圳注册公司名称不能使用繁体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指出,在特定情况下,...
深圳注册公司名称不能使用繁体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指出,在特定情况下,如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手写铭文和招牌等,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然而,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中国大陆注册公司名称不能使用繁体汉字。
公司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公司名称中的简体字必须作为注册公司名称,繁体字不能作为公司名称注册使用。此外,公司名称需至少包含两个字符,不能与工商登记辖区内同行业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近似。
深圳注册公司名称不能使用繁体字。在注册公司时,请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公司名称合规。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工商顾问以获得一对一解答。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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