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基金公司备案要求
在北京注册基金公司并进行备案,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
1. 公司资格条件 - 法人和高管资格:至少有一名法人和两名高管需要持有AMAC资格证。高管人员需要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并具备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 注册资本: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2. 备案流程 - 网上提交信息:基金公司需要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并进行网好顺佳财税核。 - 填报基本信息:基金公司需要登录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选择基金类别,并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 提交法律意见书:需要提供法律意见书,以证明其合法合规经营。
3. 所需材料 - 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需要提交这些文件,以及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等信息。
- 委托管理协议和托管协议:如果基金采取委托管理方式或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还需要提交相应的委托管理协议和托管协议。
4. 人员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
-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从事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 注意事项 - 备案不构成对其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的备案并不构成对其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也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 备案后的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备案后的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6. 服务内容 - 备案代理机构或团队的服务内容:包括深入了解备案要求、实时跟踪备案进度、及时处理反馈意见、提供后续的合规指导和建议等。
以上要求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备案代理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