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工商注册分公司条件
中山市工商注册分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分公司名称 - 分公司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与中山市面上的其它企业存在重名情况。
2. 分公司经营范围 -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 分公司负责人 - 分公司负责人应为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分公司负责人不得是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高管、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配偶与子女;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或破产清算未逾三年的;服刑人员或执行期未逾三年(经济犯罪未逾五年);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4.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一般要求为商业用途性质的办公场地或经营场所,最好是商业写字楼。
- 对于一些拥有“商住两用”性质住房的创业者来说,也可以使用该类房屋用于公司注册。
5. 注册资本 - 所以,创业者采取认缴注册资本的方式注册公司,一开始可不缴注册资本,但实缴制则需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并提供验资报告。
6. 提供的资料 - 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供应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 提交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国、地税正、副本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加盖总公司公章等。
7. 办理流程 - 分公司设立的具体流程包括填写资料、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分公司银行帐户和申请发票等步骤
具体的注册条件和流程可能因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在注册之前,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的财税服务机构咨询最新的注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