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评估公司注册要求
上海评估公司的注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本和股东要求 - 合伙制:需要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必须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满3年且无不良记录。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其中,以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 公司制:需要有2名以上的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股东,有8名以上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2.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 评估机构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或公司经营的必要条件]。
3. 人员资质要求 - 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应当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并在取得证书后,近3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成为合伙人或股东前三年内,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4. 名称和经营范围 - 注册资产评估公司时,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5. 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 - 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6. 前置审批 - 注册资产评估公司需要前置审批,也就是说需要拿到相关部门许可才能到工商局进行资产评估公司的注册设立]。
以上就是上海评估公司注册的主要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注册条件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及时查阅最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