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公司没经营的处理方法
香港注册公司的经营者如果不想继续经营,有几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
1. 申请转让 - 香港公司转让是指将公司通过出售或赠送给第三者.转让可以是部分转让也可以是全部转让,是通过更换股东或转移股份来完成转让相关事项.转让公司需要准备一些文件,如股份转让、买卖双方信息、姓名、地址、证书号码及复印件,最新的年审报告AR1(新成立的公司未办理年审的,应提供成立表文件NC1),以及公司章程.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核实公司的真实性,核对账簿,核对公司的工商登记证和原登记证,以及及时变革董事、股东信息.此外,转让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义务归属,明确哪一方在什么期限内对公司的问题承担义务.
2. 申请注销
-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可以申请注销.注销时需要获得香港政府有关部门注销同意书和所有公司股东董事同意书,并且该公司不欠外债,必须完成所有年审报税事务,缴纳清所有政府费用.注销流程包括自查未尽事项、申请注销、税务局审查、获得不反对注销通知书、递交公司注销申请给公司注册处、公告3个月以及发出注销回执等步骤.
3. 申请暂停经营 - 如果觉得香港公司暂时用不上,可以在公司成立一周年前,向政府部门申请暂停.暂停手续每年办理一次,公司申请暂停后,不用做账报税,但是还要继续做年审.但是,公司不能无限期停业,停业超过一定时间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 在转让或注销过程中,如果公司有银行账户,应当确保新任的董事股东已经到银行办理变更更新资料信息,并且办理成功,以避免后期账户资金出现问题时波及到原来的公司经营者. - 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收到香港政府的罚款通知,甚至会收到法院传票,公司董事会也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对个人出入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