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注册动漫公司优惠政策概览广州市为了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1. 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营业税优惠:对动漫公司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资金支持- 产业发展资金:从2007年起5年内,每年安排 亿元资金(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安排5,000万元),设立广州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对软件和动漫产业的投资,对软件和动漫企业及其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予以奖励,为吸引国内外大型软件和动漫企业或研发机构落户广州提供政策性补助,支持软件和动漫人才的引进、培训以及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基地建设等。
- 投资者奖励: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由产业发展资金按照总投资额5%的比例奖励给投资者,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国内大型软件和动漫企业在广州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研发机构,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由产业发展资金按照总投资额6%的比例奖励给其在广州所设立的公司(机构),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3. 人才引进和培养- 人才引进:户籍不在广州的中高级人才来广州投资、创办软件和动漫企业且个人投资额超过300万元的,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
- 人才培养:鼓励和资助本地高等院校、民办教育机构设立软件和动漫专业(学院),或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合作创办软件和动漫培训中心,加强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凡在经认定的软件和动漫培训中心培训后取得高级(或相当)资格证书,由产业发展资金给予每人培训费用30%的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万元。
4. 公共服务平台支持- 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形式多样的比赛或评选活动,收集社会上的精彩原创动漫作品,建立动漫素材和原创作品库。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协调本市有关电视台,联合广州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共同开发动漫频道或动漫专题栏目。在多于一个电视台首播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以上是一些主要的优惠政策,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需要参考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最新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