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的公司注销流程
深圳注册的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 注销公司国、: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3. 到公司所属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准备如下材料:复印件;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3、公司原始档案;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4. 登报公告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之所以要登报公示,就是要向社会宣布:该公司现在说自己没有“债务和官司”在身,外界有异议吗?。
5. 注销银行账户所需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注销申请书、没有用完的支票、印鉴卡、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并盖公章,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6. 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及副本。
7. 注销公章等携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到银行办理销户手续。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以上步骤完成后,下一步是进行公司销章,拿到销章回执后基本就完成了注销流程。
请注意,具体的注销流程可能会因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