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典当公司
北京注册典当公司的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条件- 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股东资格:需要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经营场所:需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专业人才:需要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及评估;- 许可证:需要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注册流程- 准备资料: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具有法定的机构出具的;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的简历;具有法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提交申请:到工商行政管理申请登记注册;- 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转让流程- 股东会决议:出让方股东会决议和受让方股东会决议;- 转让协议:新老股东转让协议;- 财务审计报告:市商务委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至近三个月内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 变更登记:典当行股本结构变更后,增资则出具审计报告。转让则提供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复印件,要求出让、受让双方共同签字并注明典当企业名称和转让股权比例。
请注意,具体的注册条件和流程可能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在注册前咨询专业的工商注册服务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