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开基金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要求
深圳地区对于基金公司注册的条件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注册基金公司名称要求 - 根据《关于适用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8日起首次提交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在名称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并在经营范围中标明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注册基金公司地址要求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当设于同一省级、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
- 申请机构的办公场所应当具备独立性,如果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
注册基金公司类型及规模 - 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 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注册基金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 协会要求实缴资本比例在认缴资本的25%以上。
注册基金公司人员要求 - 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注册基金公司的税收优惠 - 企业所得税: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所得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册基金公司的其他优惠政策 - 深圳市:新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可享受最高1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享受落户奖励的股权投资基金,5年内不得迁离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本市的企业或项目,,按其退出后形成地方财力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但单笔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注册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在注册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