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注册认缴资金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人民币10万元以上,其中实缴资本要求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如果注册资本不足10万元,可以由股东自愿增加实缴资本,但实缴资本不能低于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人民币5百万元以上。其中实缴资本要求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如果注册资本不足5百万元,可以由股东自愿增加实缴资本,但实缴资本不能低于注册资本。
外商独资企业广州市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是人民币1百万元以上。其中实缴资本要求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5%。如果注册资本不足1百万元,可以由外商自愿增加实缴资本,但实缴资本不能低于注册资本。
个体工商户广州市的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要求是人民币5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的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是一致的,必须全部实缴。
注册资本认缴制需要注意的是,广州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商事登记机关不再对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仅对公司申报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申请商事登记,无需提交股东认缴注册资本情况的验资报告。商事登记机关将商事主体认缴注册资本情况向公众公示。社会公众可通过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或市场监管平台,查询公司股东出资情况。
最低注册资金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0万元人民币。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广州公司注册的认缴资金要求因公司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百万元人民币,外商独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百万元人民币,个体工商户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万元人民币。在认缴制下,股东可以根据公司需求和实际能力决定出资金额和到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