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人员注册公司的政策
注册公司新政策
北京市发布了新的企业注册政策,取消了对企业注册资本的限制,企业可以选择在共享办公空间、虚拟办公室等地方注册,同时也取消了行业准入限制。
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创业补贴北京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助的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创业培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61号)文件,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创业成功: (一)学员培训后取得营业执照即学员营业执照的注册日期在培训班结束日期之后,可认定其创业成功。 (二)学员在培训期间领取营业执照既学员营业执照的注册日期在报名培训日期与培训结束日期之间的,经区县劳动保障局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学员《创业培训报名表》和《培训子系统》等资料及学员本人核实,并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材料由市劳服管理中心认可后,可认定其创业成功。 (三)学员在农村从事合作社组织创业的,可提供合作社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并由培训机构提供学员参加创业培训后才加入其合作社组织的证明材料(如:合作社员证)。 根据(关于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能发34号)文件,二、创业培训补贴人员条件:本市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学年内的本、专科(含高职)北京生源毕业生。 报名有效证件为:本人家庭《户口簿》(应含本人页或本人迁出页。 如已迁至学校,且无本人迁出页,应由迁出地派出所同时出具证明信)、《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应标明招生培养方式。 如无相关项目,应由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招生培养方式证明)。 本市户籍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含高职)毕业证书之日起连续24个月内,在此期间没有就业经历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 报名有效证件为:本人家庭《户口簿》、《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到证》(教育部统一印制,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 本市户籍复员转业军人指按照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按照自谋职业或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转业干部。 退役士兵报名有效证件为: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退伍证》(证件上未标明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需附民政部门开据的自主就业安置证明)。 复员干部报名有效证件为:本人《身份证》、《复员证》(证件上未标明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需附民政部门开据的自主就业安置证明)。 《北京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助的相关政策.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
创业扶持政策北京市还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创业补贴、创业贷款、创业培训等。其中,创业补贴可达到50万元,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资金支持。
北京失业人员注册公司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和创业扶持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优惠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及时关注相关政策文件和相关部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