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海外公司申请条件
香港注册海外公司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名称和地址-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必须符合香港公司注册处的规定,不能与已有公司名称重复,也不能包含敏感词汇。此外,公司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结尾。
- 公司地址:需要提供公司的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必须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地址,不能是虚拟地址或邮政信箱地址。如果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可以选择租用虚拟办公室或注册代理服务。
2. 股东和董事- 股东:至少需要一名股东。股东可以是个人或公司,没有国籍和居住地限制。股东可以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何比例,但是建议至少持有1%的股份,以便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作用。
- 董事:至少需要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个人或公司,没有国籍和居住地限制。董事必须年满18岁,没有犯罪记录,也不能是破产者。建议公司至少有两名董事,以确保公司管理的稳定性。
3.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需要任命一名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可以是公司内部员工或外部专业人士,负责处理公司的行政事务和法律事务。公司秘书必须是香港居民或香港公司,不能是公司董事或股东。
4.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需要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以以任何货币形式支付,但是建议使用港币,以便在香港开展业务。
5. 公司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需要确定公司的业务范围。如果公司需要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开展业务,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6. SCR(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和KYC(尽职调查)- SCR: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香港公司都必须备案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指定至少一名人士为公司代表,以就公司的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有关事宜向执法人员提供协助。凡未履行新法案订明之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被各处25,000港币。如持续未履行责任,另每日各处罚款700港币截至有关公司履行所规定之责任。
- KYC:2018年7月公司注册处对香港持牌秘书提出新的政策要求,要求所有秘书公司都需要保存代为注册的香港公司重要资料,包括香港公司董事股东基本信息、主要经营业务、公司客户情况、以便香港公司注册处在需要时进行查阅。
7. 悬挂电子水牌- 电子水牌:按照最新《公司条例》规定,凡任何地方是多于6间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业务场所,只要在每段4分钟时段内,透过电子器材将有关注册名称展示最少一次,每次持续展示最少15秒,或只要在有人透过电子器材要求展示有关注册名称后,该名称能够于4分钟内展示,则该公司已遵从在该地点展示注册名称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违反该项规定未悬挂水牌,很可能被香港政府查处,并面临600至10,000港币不等的罚款。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因此,在申请注册海外公司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注册服务机构或直接联系香港公司注册处获取最新的申请条件和流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