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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10: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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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香港注册分公司的名称要求如下: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
香港注册分公司的名称要求如下: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
分公司的名称可以以“分行”、“中心”、“某某公司”、“集团”等字眼结尾,但是不能使用“有限公司”作为结尾。
分公司名称的审批相对宽松,可以使用总公司的名字加上分行的形式注册,也可以使用自己的名字注册。
分公司名称需要在注册时进行预先审批,可以通过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公司注册处提交公司名称申请进行预先审批。
香港注册分公司的名称要求相对宽松,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行业特点进行选择和设计。但是在注册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进行预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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