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公司SCR政策
1. 什么是SCR
SCR是香港公司注册处(Companies Registry)的一项政策,全称为"重要控制人登记册"(Register of Important Controllers)。根据《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必须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即重要控制人,并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登记册),供执法人员查阅。
2. SCR的目的和意义SCR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打击偷逃税和洗钱的行为。香港政府通过实施SCR政策,响应全球税务审查,规范香港公司信息登记备案。此外,SCR也是配合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准则)的实行,识别控制人的居民身份,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提升香港作为可靠兼具竞争力的营商地方的公信力。
3. SCR的实施对象除上市公司外,SCR的规定适用于所有根据《公司条例》或《旧有公司条例》成立及注册的公司,即香港本地注册成立的公司。
4. 重要控制人的定义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对该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自然人(须登记人士)以及属法律实体的公司股东(须登记法律实体)。如某人符合一个或以上的条件,即对公司有重大控制权:1)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如该公司没有股本,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分摊该公司25%以上的资本或分享该公司25%以上的利润的权利;2)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3)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委任或罢免该公司董事局的过半数董事的权利;4)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该公司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5)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某信托或商号的活动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而该信托或商号并不是法人,但该信托的受托人或商号的成员,就该公司而言符合首4个条件中的任何1个条件。
5. SCR备案需要的资料香港公司SCR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1)重要控制人的个人信息;2)公司的资料存放地址;3)公司注册时的董事/股东证件扫描件以及股份比例;4)如果公司的股东是大陆公司或者海外公司,则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5)如果公司有做变更的,则备案信息以新的董事股东名册为主。
6. SCR备案的法律责任
凡未有履行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被处第4级罚款(即25,000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被处罚款700元。
7. SCR备案的执法部门SCR文件仅供香港执法机构及重要控制人本身查阅。九大执法部门包括公司注册处、香港海关、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警务处、入境事务处、税务局、保险业监管局、廉政公署、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8. SCR备案的重要性SCR备案并非简单的形式主义,而是政府严格管控商事主体,打击洗黑钱等金融犯罪的重要手段。因此,经营香港公司一定要合规操作,避免因违规操作而遭到有关部门的调查,影响香港公司的日常经营。
香港注册公司的SCR政策是一项旨在打击税务犯罪和洗钱的重要措施,涉及到公司的组织架构、重要控制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企业应严格遵守SCR政策,以确保合规性和避免潜在的风险。